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半年,研究生院制定了分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全部发到各培养单位征求意见,在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提交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根据办公会议意见,现进一步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或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进一步讨论后,修改意见请各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本单位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经本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同志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30日前返回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电子版请发到zyxwb@zzu.edu.cn。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初改稿)请见2017年11月3日“郑大博硕学位管理”微信群中信息。为了便于我们进一步修改,请本单位修改意见全部标红。我们将按照各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