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填表说明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6-05-16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日前,学位中心把最新的全套学科评估简况表发到学科评估工作群中,我们根据简况表填写说明及成果及人员归属说明,现就填表相关事宜做出以下说明。

1.简况表的说明

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同最初发的简况表也有一些细微变化,请严格按照新表要求填写。《简况表》(理工类)5月13日版和4月23日版的主要区别(1)“填表说明”及每张表下方的“说明”介绍得更具体、准确,但关于学生“均不包含本科生”界定存在疑点。评估群中解释“关于专业学位的问题,我们注意到部分学科(如:软件工程、建筑)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为主,针对个别问题突出的学科,学位中心正在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尽快跟大家明确。在此之前,仍然按学术学位研究生填报”。(2)“I-1专任教师基本情况”下方新增“其他师资队伍情况(限填300字)”。(3)“I-2骨干教师与团队情况”的“是否专业学位导师”栏调到“学科方向”栏的左侧。(4)“I-2-3团队”可在“备注”栏填写跨学科情况。(5)“Ⅱ-2- 3中外合作办学”增加“本单位参与学科数”栏。(6)“Ⅱ-5-1毕业生就业情况”中“(一)就业情况统计”的博士“升学”栏不用填写(表格变成“斜杠”);“(三)签约单位类型分布”在“其他”栏的左侧新增“部队”栏;“(四)签约单位地域分布”新增“境外”栏。(7)Ⅲ-1-1 扩展版ESI高被引论文”不再单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科”填写的表,由此可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科也取消了“A类期刊”,即均按理工门类要求填写。(8)原“Ⅲ-1-2高水平学术论文”名称改为“Ⅲ-1-2其他代表性论文”,且由原先的“限填20篇,其中国内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同一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表最多填写5篇”改为“限填30篇,其中国内论文不少于10篇,同一人员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表最多填写5篇”。表中原“发表刊物名称”栏名称改为“刊物、会议名称”。(9)“Ⅲ-2已转化或应用的专利”中原“专利应用情况”栏名称改为“专利转化或应用情况”。(10)“Ⅲ-3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在“出版年月”栏的右侧新增“获批年月”栏。(11)“Ⅲ-4科研获奖”中增加一个举例,即若没有证书编号,应在“证书编号”栏中填写“无”。(12)“Ⅲ-5-1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将“本单位贡献度”栏删除。(13)“Ⅳ-2-2社会服务典型案例”注明“最多填写4个案例”。

2. Ⅲ-1学术论文质量的说明

学科评估简况表(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统计学学科)、(艺术学门类)、(体育学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中Ⅲ-1-1 论文收录情况和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医学门类)中Ⅲ-1-1扩展版ESI高被引均没有数量限制,有多少填写多少,建议按照收录年份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哲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经济学、法学、教育学门类)、(管理学门类、统计学学科)、(艺术学门类)、(体育学学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中Ⅲ-1-2其他代表性论文限填30篇,代表性论文也可填写Ⅲ-1-1中的高质量论文,代表性论文建议按质量水平顺序填写,便于专家主观评价。CSCD和CSSCI扩展版论文不能填写。

 3.支撑材料的说明(支撑材料电子档需要PDF格式)

(1)“支撑平台”可由批文中相关单位填写,需提供批文的复印件。

(2)简况表师资队伍与资源中I-2-3 团队,本表填写的所有团队需提供证书或批文的复印件。

(2)简况表人才培养质量中Ⅱ-1-1 教学成果奖,本表填写的所有奖项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简况表科学研究中Ⅲ-2已转化或应用的发明专利,本表填写的所有专利需提供专利转让合同、应用证明的复印件。Ⅲ-4科研获奖,本表填写的所有奖励需提供证书或批文的复印件。

(4)“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仅限文件中公布的“单位”填写;“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仅限“课程负责人”单位填写。需提供批文的复印件。

(5)“国家级规划教材”仅限文件中公布的“第一作者单位”填写。需提供批文的复印件。

(6)“专利”仅限“第一专利权人”单位填写。需提供证书或批文的复印件。

(7)若论文有多个第一作者或多个通讯作者,或论文作者“同等贡献”的,应提交论文原文,由学位中心根据署名情况确定其“贡献度”比例。

(8)学位授予单位之间“实质性调动”(签署全职聘用合同或由上级部门任命)但还未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中国国籍教师,若教师本人同意填写在新单位的(需提供本人签字的说明)可以填写,原单位不再填写。该教师的成果仍可按单位署名分别填写在相应单位。

目前掌握的这些必须提供支撑材料,如有新的通知,及时通知各单位。              

4.导师称谓的说明

某学科为硕士一级学科授权,但依托其他博士授权学科招收博士生并聘为博导,学位中心明确表示不能作为在本学科博导,即没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博士生和博导数均应填0。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或学科方向培养博士生的情况,可以在“学科简介”中体现,博导和博士生信息统计应归到对应的一级学科中。

5. 论文填写的说明

为方便对每位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同一学科发表的论文不超过5篇的核查,“Ⅲ-1-2表”中学术论文作者在外文期刊和中文期刊的姓名写法要一致,即每位教师的姓名统一使用中文或统一使用英文(英文不要使用缩写,如有重名情况请进行适当标注)。

中国机构出版的外文期刊属于国内期刊。影响因子采用的是复合影响因子。

6.就业率的说明

就业率按照按当年度年终就业率进行统计,硕博连读不算就业。

7.境外学生来华学习交流的说明

境外学生来华学习交流原表中入境时间”和“离境时间”应与护照时间一致,填写到“日”; 现为“到校时间”和“离校时间”应填写到“日”;仍未毕业的学生,在“离校时间”栏填写“在读”。

8. ESI高被引论文问题

由学位中心委托汤森路透社公司统计后提供给学校,预计本周四左右转到学校再将其对应到不同学科。目前还没有收到,待收到后及时与各学科进行沟通。

9.数据材料的真实性问题

学位中心掌握一些公共数据,会对填报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实。将对把握不准的科研项目和和科研经费进行公示

请认真阅读简况表的填表说明和学位中心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成果及人员归属的说明。我们会及时给大家提供相关问题的答疑解释。

 

附件:

1.学位中心关于第四轮学科评估成果及人员归属的说明

2. 全套《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