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09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自立项以来,各项目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积极开展研究活动,把具体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与项目研究结合起来,有效推进了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按照《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研发【2009】5号)要求,为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决定于2011年11月进行2009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的对象
结项鉴定项目以我校《关于公布2009年研究生教育研究立项结果的通知》(研发【2009】9号)确定立项的项目为准,其中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0项,预研项目20项(见附件1),所有项目都要参加结项鉴定。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不接受结项鉴定,由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二、结项鉴定的条件
1、结项鉴定本着实事求是、注重成效的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
2、项目组要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形成较为完整的研究成果。
3、结项鉴定项目应结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
4、项目研究成果要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结项鉴定的方法
1、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鉴定专家组,召开评审会,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结项鉴定意见,并给出鉴定结果。
2、鉴定意见主要包括:是否完成申请书中制订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侧重于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
3、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论为优秀、合格的视为结项,颁发鉴定证书,结论为不合格的要求继续补充研究,并提交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预研项目鉴定结果为优秀的在2011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中优先资助研究。
四、结项鉴定的材料
1、《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全面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3、其它反映研究成果的佐证材料
(1)已发表的围绕课题的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2)相关出版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
(3)成果形式为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教学软件、教案、电子课件等的项目,须提供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需提供原件一份,验收后归还。
以上材料分别装订,装于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材料明细表。于2011年10月31日前交研究生院学科办(639房间,联系人:谷胜利,联系电话:67780059,Email:xkb@zzu.edu.cn)。
五、结项鉴定的程序
1、研究生院初审结项鉴定材料,成立结项评审专家组,召开评审会。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制作ppt,进行现场汇报,时间10分钟,主要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成果特色、使用价值和改革创新等。接受评审专家组提问,时间3分钟。
3、预研项目不进行现场汇报,由评审专家组根据结项鉴定材料进行评审。
4、评审专家组、研究生院签署结项鉴定意见,颁发鉴定证书。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30日
附件1:2009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结果.rar
附件2:《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报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