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9号)、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0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材料分别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7月3日起至7月7日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问题,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71-67781597,或邮箱zyxwb@zzu.edu.cn)。我院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领域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