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精神,依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究生〔2024〕10号),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开展2026年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下同)学习年限超期清理和预超期提醒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超期清理对象
截至2026年7月1日,已达到《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预超期提醒帮扶对象
预计于2027年7月1日前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相关培养单位超期及预超期研究生人数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超期清理工作
1.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超期研究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国内生附件2-1,国际生附件2-2);
2.《退学审批表》需经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培养单位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二)预超期提醒帮扶工作
1.相关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学业预警查询」模块下,查询本单位学习年限预超期名单,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及时登录系统做相应处理。
2.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学业预警确认」模块下,可以查看学习年限预超期提醒,学业出口及需要满足的条件,在本人意见栏确认“本人已收悉《郑州大学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预超期提醒书》,如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同意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补充说明可以填写学业进展情况、拟选择学业出口、存在困难及需要学院、导师帮扶内容,为选填。
3.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学业预警确认」模块下确认已知悉研究生学习年限预超期情况,选填写研究生学业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帮扶措施。
4.分管领导在「学籍」-「预警信息管理」-「学业预警确认(院系)」模块下,确认已知悉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年限预超期情况,选填学院采取的帮扶措施。
(三)特别说明
1.培养单位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教务员、辅导员可以查看本单位学习年限预超期名单及流程进展情况;研究生院可查看所有名单、流程进展。
2.对无继续学习意愿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督促其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对已失联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一)名单
超期研究生名单,由相关培养单位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预超期研究生名单,由相关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
(二)工作开展
9月28日至10月14日,各培养单位开展超期清理、预超期提醒及帮扶工作。
(三)材料报送
10月15日18:00前,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
1.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公章的《2026年研究生超期清理及预超期提醒帮扶工作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及处置、下一步计划等);
2.培养单位审批通过的《郑州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2)。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7781709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