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学习年限超期清理和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6 11:01:5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精神,依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究生〔2024〕10号),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开展2025年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下同)学习年限超期清理和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超期清理对象

截至2025年7月1日,已达到《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预警帮扶对象

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前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超期及预警研究生人数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超期清理工作

1.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超期研究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国内生附件2-1,国际生附件2-2);

2.《退学审批表》需经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培养单位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学业预警帮扶工作

1.请各培养单位及时联系预警研究生告知我校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政策、超期处理办法及学业出口(肄业、结业、毕业、学位)的申请条件,提醒并督促其合理选择学业出口;

2.导师应主动联系预警研究生,及时了解其学习科研进展,加强指导与帮扶;

3.培养单位填写《最长学习年限预警情况表》(附件3),由主管院长签字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4.对无继续学习意愿的研究生,应督促其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对已失联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按规定启动退学处理程序。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节点

名单领取

9月16日至18日,各培养单位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领取超期及预警研究生名单。

(二)工作开展

9月19日至28日,各培养单位开展超期清理及学业预警帮扶提醒工作,并形成工作报告。

(三)材料报送

9月29日至30日,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1份):

1.主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公章的《2025年研究生超期清理及预警帮扶工作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及处置、下一步计划等);

2.培养单位审批通过的《郑州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2);

3.《最长学习年限预警情况表》(附件3)。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7781709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