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稳定教学秩序,严格研究生培养环节,确保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将于本学期第二周开始,依照“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中已录入的课程安排,开展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要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核查上课教室和相关设施,并通知本单位任课老师和全体研究生按时上课。
2、“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的排课系统将在新学期的第二周周日(2016年9月11日)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修改或添加任何排课信息。研究生课程表除用于教学外,将作为核算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和为教师出具上课证明的唯一依据,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将课程信息录入排课系统。
3、2016年9月14日前,请各培养单位将纸质版课程表由系统直接导出(格式不能修改),经主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培养办备案。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6.9.1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