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现统计2016级博士研究生公共课上课地点,培养单位务必联系到博士研究生本人,根据本人科研情况,选择上课校区(主校区、南校区、北校区),研究生院将根据统计情况进行课程安排。各培养单位请将完成的统计表格于2016年8月31日14:00前,发至pyb@zzu.edu.cn邮箱。过期将不予安排课程。
培养办
2016.8.30
统计2016级博士研究生公共课上课地点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