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4 16:29:3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6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91025日至116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学术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按《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规定。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负责对“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郑州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进行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3)“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如博士生导师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务必于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注明,以免造成其他考生误报。

4)申请人原则上于本学期末修满硕士生培养计划内全部课程学分,录取时所有课程平均分不低于80分(英语免修按90分计算,学术活动及实践环节不计算),无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各培养单位请于2019116日前将《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加盖公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CET成绩单复印件)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培养办公共邮箱pyb@zzu.edu.cn(邮件主题加注“2019年硕博连读汇总表”)。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