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8级研究生学业顺利展开,按《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校研究生〔2016〕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制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订、核查培养方案
(一)制订核查时间:2018年9月7日前
(二)制订核查程序
各培养单位凭管理账号登录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http://gs.ha.edu.cn),在培养工作/培养方案一栏中制订核查培养方案。
(三)核查内容
(1)各专业是否存在培养方案?
(2)各类培养方案是否完整无误?重点核查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攻读学位的学分要求是否有误?
(3)各学科、各培养类型研究生是否可顺畅制订培养计划?
二、研究生个人制订培养计划
(1)制订时间:2018年9月14日前
(2)制订程序: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凭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在培养工作/培养计划一栏中制订培养计划。
(3)注意事项:培养方案核查无误后,方可通知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同一电脑勿同时登录两个账号,以免造成培养计划数据混乱;制订培养计划时,注意选择正确的培养方案。
三、导师审核
审核时间:2018年9月14日前
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后,导师要在网上逐一审核并提交,严禁将审核权下放给研究生,一经核实,网上通报批评。
导师审核前,研究生可调整培养计划;导师审核完毕后,培养计划生效,研究生不再有修改权限。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制订后,培养单位要及时监控,保证研究生培养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时,在英语、政治及学术活动、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会有较大不同,各培养单位请参照下表,加强对培养计划制订过程的指导与监控。2018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各类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制订工作请关注后序通知。
(3)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商定导师审核时间,以便在导师审核前适当调整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4)培养计划制订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培养办联系。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