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研究生【2017】5号文件第四十九条,我校研究生毕业的条件是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培养计划全部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为了2018届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将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登录自己的管理系统,核对成绩,确保培养计划上每一门课程(包含实践环节、学术活动)均已取得相应学分,即成绩修课状态均为“2”,以免影响毕业。有特殊情况者,请提前沟通。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