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拟扩大研究生教育督导团规模。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研发〔2012〕1号),参照2017年3月各单位研究生教育督导团候选人推荐名单,确定本次各单位督导团成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人自愿基础上,每单位至少推荐候选人1名,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产业技术研究院、法学院、医学科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等研究生人数较多的单位至少推荐候选人2名。
二、推荐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发展,熟悉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自愿为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熟悉国家、学校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师德高尚,坚持原则,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和改革建议,实事求是,敢说真话,不徇私情。
2.督导团成员原则上为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导师、副处级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或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威望和权威性。聘任时督导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身体状况良好,自愿担任督导工作且工作时间有保证。
3.现任郑州大学本科生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不重复推荐。
4.对于热心督导工作,有效履行督导职责,在督导工作中尽心尽责的各培养单位督导组成员,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1月15日前将《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pyb@zzu.edu.cn。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