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经费划转至培养单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4 19:57:05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2017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负责人:

按研究生院《关于印发2017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2017〕54号)2017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重点项目18项,一般项目41

项目经费来源于研究生院教育经费,项目建设周期自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每个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1万元和0.5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开展,已将经费转入各培养单位账户(研究生日常业务费),详见附件。

划转后的经费使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各单位务必严格按《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6〕8号)及学校相关财务制度使用。报账标签上经办人须为教育研究项目负责人,审核人须为主管院长,负责人为单位财务负责人。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