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研究生院近日组织了各学科(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汇报工作,请各学科(学位类别)按学部所提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审定培养方案,相关通知如下:
一、重点修订内容
(1)针对学部所提意见,按照学校文件要求,逐一修订。
(2)涉及到学科培养方案重复编制问题的相关单位,应将培养方案统一到一级学科或同一专业学位类别。
(3)培养方案力求精简,与学校文件类同部分,不要大段摘抄。
(4)培养方案务必完整,课程代码等信息需补齐。
(5)培养方案排版格式按附件。
二、提交时间
各学科(学位类别)修订培养方案,务必于6月19日前提交到培养办,电子版以“学科(学位类别)代码+学科(学位类别)名称+学位层次(博士一级学科、硕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命名,如“101哲学博士一级学科”、“0251金融专业学位”,同时发至邮箱。
联系人:安万辉,联系电话:0371-67780053,电子邮箱:pyb@zzu.edu.cn。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