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汇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27 11:12:15

培养单位

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研究生院于6月7日至9日组织各学科(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汇报工作(与学部会议同时进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汇报人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培养单位主管院长或学科带头人、教授委员会主席进行汇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培养单位主管院长或学位类别负责人、教授委员会主席进行汇报。

二、汇报内容

1.培养方案设置情况。含学科(学位类别)简介、培养目标、基本学制、研究(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培养方式与方法等内容。重点是课程设置情况,与学校指导意见类同部分可不汇报。

2.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与国际国内一流学科比较情况,国内外先进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学习和借鉴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论证情况,教授委员会审议情况

3.新老培养方案对比情况。2013年修订培养方案进行比较,说明新培养方案在学分要求、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及理由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时间安排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汇报按文理工医分组进行,按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向所在学部分别汇报,学科同为一级博士授权学科和一级硕士授权学科,合并汇报。具体日程安排稍后公布

、工作要求

1.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管院长、一级学科带头人(学位类别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应当参加汇报会议;各单位研究生教务员为汇报工作联系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汇报人按时汇报,保障汇报工作顺畅进行。

2.各培养方案汇报时间5分钟,学部提问3分钟。博硕合并汇报时,汇报时间8分钟,学部提问5分钟

3.为便于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汇报学科(学位类别)及汇报人信息,于6月2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至培养办邮箱。

4.各学科(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如有变动,请务必于6月2日前提交到培养办,电子版以“学科(学位类别)代码+学科(学位类别)名称+学位层次(博士一级学科、硕士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命名,如“101哲学博士一级学科”、“0251金融专业学位”,同时发至邮箱。

5.各学科(学位类别)汇报用PPT,以“学科(学位类别)代码+学科(学位类别)名称+学位层次(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命名,如“101哲学博士一级学科”、“0251金融专业学位”,于6月5日前发至邮箱。

联系人:安万辉,联系电话:0371-67780053,电子邮箱:pyb@zzu.edu.cn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