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7-01-11 00:00: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使高层次人才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根据《郑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规划纲要》及《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相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拓宽知识基础,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培养人文素养,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重视国际化培养。依据科学性原则、国际化原则、一级学科原则、硕博贯通原则、课程精简原则进行制定和修订。

二、修订对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总体要求

各学科结合本一级学科研究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结构、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学术能力,按照《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7〕1号)、《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7〕2号)制定研究生培养标准及具体培养要求,构建课程体系。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各学科要跟踪和调研国际和国内3-5个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同类研究生培养方案,邀请校内外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专家进行论证,并经过教授委员会审议。

各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管领导主要负责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四、重点修订内容

1.严格控制课程学分与学时。理工医科硕士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2,不高于36;人文社科硕士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6,不高于38。博士研究生各学科门类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不高于22。超过32学时的硕士课程和超过16学时的博士课程须提交研究生院审议。

2.增加研究方法论、研究生演讲训练、英文科技论文写作等方面的课程与实践。

3.明确跨院系、跨学科课程的选课要求,硕士研究生至少选修1学分跨学科课程。

4.增加博士生助教环节。

5.支持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用英语讲授部分或全部专业课程,开设4个学分以上全英语专业课程的学科免修公共英语课程。

五、提交材料

1.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硕士和博士分开报送。

2.各学科应提交一份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与国际和国内3-5个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同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并简要说明修订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课程设置与学科知识结构的对应关系等。

六、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底前,各单位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依据(课程设置论证报告),修订培养方案。

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2017年5月,组织审核汇报会议,听取全部一级学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及新旧方案比较汇报。

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培养方案,2017年6月15日前再次报送研究生院。

(3)2017年6月下旬,研究生院汇总各学科培养方案,提交校学部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2017年7月,新培养方案录入系统,自2017级研究生启用。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7〕1号).pdf

附件2:《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201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