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使高层次人才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根据《郑州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规划纲要》及《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相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修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积极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准确把握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定位,进一步理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差异,重视加强实践训练,注重优质资源共享,渗入推进联合培养,拓展国际化视野,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品牌和特色建设,建立与国家尤其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行业企业和部门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依据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学位授予基本标准,凝练特色培养方向,注重职业性应用性,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二、修订对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总体要求
各专业类别(领域)结合研究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结构、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按照《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2017〕3号)制定研究生培养标准及具体培养要求,构建课程体系。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各专业类别(领域)要组织包含已毕业研究生在内的相关人员座谈,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进行论证。
各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管领导主要负责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四、提交材料
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2.各专业类别(领域)应提交一份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与国际和国内一流高校同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并简要说明修订依据、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课程设置与专业领域知识结构的对应关系等。
五、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底前,各单位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依据(课程设置论证报告),修订培养方案。
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2017年5月,组织审核汇报会议,听取全部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及新旧方案比较汇报。
各专业类别(领域)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培养方案,2017年6月15日前再次报送研究生院。
(3)2017年6月下旬,研究生院汇总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提交校学部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4)2017年7月,新培养方案录入系统,自2017级研究生启用。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0日
附件:《郑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意见》(〔201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