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随着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原有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满足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研究生培养过程,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对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一次整体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培养方案的修订是一项严肃而又至关重要的工作,是体现研究生培养特色和优势、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性环节,是研究生培养能力和水平的直接体现。培养方案就研究生培养而言,它具有最高权威性,一旦修订生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对待,做好此项工作。
本次修订培养方案以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意见(见附件1,附件2)为总体原则。
二、基本要求
1、已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科,可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尚未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专业学位按类别或领域制定培养方案。
2、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应处理好博士、硕士培养目标间的关系,既要明确体现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又要注意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课程内容要求拉开档次。
3、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均须按《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见附件3)编制。
4、院系对所提交的培养方案负全面责任,新的培养方案在一个培养周期内不得更改。
三、工作程序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根据院系的统一安排,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培养方案。
3、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4、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网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5月初,各院系启动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2013年5月底,各院系开展广泛调研,明确培养目标、由下至上,确定本院系课程设置。
3、2013年6月中旬,各院系编制教学大纲,编写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上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pyb@zzu.edu.cn。
4、2013年6月底,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评审组,对全校各类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各院系根据审核意见,完善培养方案。
5、2013年7月至8月,研究生培养方案上网公布,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6、2013年9月,新培养方案自2013级研究生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pdf
2.郑州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pdf
3.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代码编码规则.pdf
4.郑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pdf
研究生院
201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