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郑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文件要求,为做好2011年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1)提前毕业研究生应同时满足《郑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所列条件和所在院系规定的研究生毕业基本条件。
(2)各院系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初审工作,如研究生不符合提前毕业条件,请勿接收其申请材料。
研究生在申报时,院系应核实研究生网上成绩单中是否都已有成绩,如成绩单中尚存未有成绩的课程,视为培养计划学分未修完;
被SCI/EI检索的学术论文以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为据,如无检索证明,一律不视作SCI/EI收录文章;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以郑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
(3)研究生院资格审验时间定为2011年12月30日,各院系备好审验资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4)提交审验的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原件、SCI/EI检索证明原件、发表学术论文原件、其他证书证件原件。
(5)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充装订:申请书(-式三份)、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SCI/EI检索证明原件、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开题报告表复印件、其他证书证件复印件。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12-01
附件1:郑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暂行规定.doc
附件2:郑州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