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请各院系对培养方案内设定的课程进行自查。
凡是列入培养方案内的新老课程,课程基本信息务必准确,同时补充或更新相应的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以上内容不完善者不计相应的工作量,也不计学生成绩。
以上工作,请院系管理员于2009年10月31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培养工作”模块下的“课程管理”栏目进行维护。研究生院将以此日数据为准,作为院系工作量核算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大纲模板.rar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