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办法》,研究生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课程表认真组织教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进度,不得无故停课、缺课,或增减课时。如因故需要请假调课时,任课教师必须提前报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并及时通知研究生,请假调整须经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全校研究生公共课程则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因教师请假所缺的课时应当及时补足。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执行这一规定,若有调课情况,认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调课申请表》并提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擅自调课、停课、缺课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3-10
郑州大学调课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