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硕士研究生课堂学习年限为1-2年,博士研究生课堂学习年限为0.5-1年。所以,请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2008级研究生及今年下半年要毕业研究生成绩,所缺少的成绩(包括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须于10月30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持原始成绩单到培养办验收。此后,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特别提示:1. 验收博士研究生成绩时,院系需提供试卷或课程论文。
2. 成绩单上必须有任课老师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 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正常开通时间是每学期最后四周。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