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按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要求,现统计2008年度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以发放2008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请通知本单位研究生或研究生导师及时网上录入论文信息。有关事宜如下:
1、论文要求:
①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
②论文发表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2、论文计分标准
(一)自然科学类论文
①被SCI、EI索引收录及引证的科技论文,影响因子小于4时,每篇计40分;影响因子大于4时,每篇计分为:影响因子×10。
②被SCIE、ISTP收录的论文,每篇计30分。
③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④在SCD源期刊目录内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
(二)人文社会科学论文
①国家级报纸(光明日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探索版及被新华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计40分。
②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收录的论文,每篇计30分。
③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计10分。
④在SCD源期刊目录内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分。
同一篇文章若被多种索引收录,仅计算最高等级索引;增刊不计算;不在SCD源期刊目录内的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算。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SCD源期刊目录以《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最新公布的为准。
3、录入方式: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培养工作”-“发表论文管理” -“论文信息录入”。 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以2009年11月30日下午5时数据为准。
4、信息录入后,研究生将自己发表每篇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和检索证明的复印件连同原件交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请各院系于2009年12月2日9:00-2009年12月4日16:00将审核后的论文材料、院系论文汇总表(可由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6、研究生院复核后,将按规定发放2008年度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对于生均学术成果分值排名靠前的院系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7、博士生录入的论文信息,将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参考依据。
8、咨询电话:67781709
附件: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年).rar
2006SCD源期刊目录.rar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