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将于2011年继续选派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赴德学习。我校可推荐不超过5名品学兼优的候选人,该项目申请人可暂时不提交邀请信,但是必须保证最迟于5月20日前补交。现就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艺术表演、临床医学专业不可申报此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关于申请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
3、身心健康。
4、申请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二)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专业八级。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于6-7月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结果由DAAD确定。面试结果计划于2010年8月公布。被录取人员中,无需德语培训者,2010年9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期德语者,2011年3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年德语者,2011年9月起陆续派出。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须提交德国大学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若暂时未获得外方邀请信,请最晚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补交,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单位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申请人名单统一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待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于3月15日之前将所有的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并请及时回函说明。
(四)申请材料
1、中方要求材料
请按照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德方要求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a) DAAD申请表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Bewerbungsformular_gruen_Forschung_Studien.pdf下载)
b) DAAD地址单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下载)
c) 个人简历
d) 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e) 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recommendation_2005.pdf下载)
f)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
(具体要求请查阅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g)外语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八级证明;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DSH、DAF4分以上(含4分)或德语专业证明。);个人出版物清单
h)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在读证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每份材料需做英语或德语公证一份,并复印两份。若材料遗失,须出具当时所在院校或单位的中英文有效证明。
i)单位推荐信(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下载)
德方要求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与中方材料一起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67781709)或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人: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932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件: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100044)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