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郑州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暨推荐申报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2 18:38: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 号)(附件1)要求,我校现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与评审工作,并在校级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安排

评定范围

重点评选党的二十大以来,我校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科教融汇、产教融合、评价机制改革、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课程与教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培养过程管理、学科专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申报条件

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通过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附件2)和2025年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附件3)的成果。

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并通过结项鉴定(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651 号),附件2)。若申报成果未能列入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我校可推荐1-2项成果。

以上成果均需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

(三)成果要求

申报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及视频影音等。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校级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和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申报成果,其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和项目批准号或“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成果(或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各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3.成果第一完成人要严格按照《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指标》(附件4)提出申报等级。其中,申报特等奖的成果,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系统性、原创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实践检验,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育人成效具有显著效果。

(四)专家评审

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资格初审后,组织专家开展郑州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审工作,并在校级获奖成果中择优推荐申报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

(五)网上公示

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二、材料提交

1.WORDPDF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合并为一个文件,汇总表,成员信息表。

2.质版:根据电子版打印装订(申报书与附件分别装订成册申报书5份,附件材料1),汇总表,成员信息表。

各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排序后统一报送(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由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培养单位于415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校综合管理中心236室),其中汇总表需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yb@zz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7780053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

3.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25年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

4.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等级参考指标

5.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6.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7.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8.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9.申报项目成员信息表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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