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7 17:20:55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附件1),为做好郑州大学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435号)(附件2)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3〕428号)(附件3)所列延期结项的项目。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4),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

二、结项条件

结项须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2个以上(含2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三、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发生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厅审批。

2.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的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

四、结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结项申请,学校成立项目结项评审专家组,评审鉴定本校所有项目。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并提出结项鉴定意见。其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包含已延期的重大和重点项目)须进行会议评审,由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具体时间待定)

五、结项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材料》(附件6),以“2025年结项申请书_10459郑州大学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年结项申请书_10459郑州大学_张三.pdf)。

2.Word版《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汇总表》(附件7)、《项目组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8)。

(二)纸质版材料

1.基于《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材料》(附件6)打印胶状成册,一式一份,正文页项目主持人及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

2.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汇总表》(附件7),一式一份,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

相关培养单位汇总结项材料统一报送(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由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请于1219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校综合管理中心236室),同时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yb@zz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7780053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