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我国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健全招生计划全程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现开展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我校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直接影响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可不采集。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2023-2024学年具有过我校学籍和2024-2025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本次科研情况采集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的博士导师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以及专利授权情况。
特别提醒:
1、请各博士生导师严格按照“2024 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进行填写,各培养单位汇总后须经过教务员进行初步审查。
2、没有纳入教育部信息采集系统的博士生导师,不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
3、我校教育事业统计代码为4141010459。导师工号统一以4141010459+导师编号为准(如该导师编号为10000000,则导师工号为414101045910000000)。
二、报送时间
10月14日上午12点前由博士生培养单位(河南医学院所属单位由医学研究生办公室报送)将2024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汇总后(基表_教博基1001~1002,1004~1007)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zzu.edu.cn。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