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研究生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研究生毕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工作精神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就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做全面审核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事关教育公平、公正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梳理本单位预计毕业生数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坚决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
(一)毕业资格审核对象
延期到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的研究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各单位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后,参考系统审核结论,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
1、审核研究生学籍是否正常,是否到达毕业年限;
2、审核研究生录取照片,毕业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研究生本人四对照是否人像一致;
3、审核研究生是否修完培养计划上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4、审核研究生是否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
5、审核研究生是否通过论文答辩。
二、毕业管理系统
2016—2018级研究生毕业管理审核工作在“河南省研究生云服务平台”进行;2019及以后年级研究生毕业管理审核工作在“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进行。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毕业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1。毕业管理系统操作有不清楚之处,可联系培养办王老师或在培养工作微信群联系桂亚威老师。
三、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毕(结)业研究生分层次、类别人数,审核工作程序,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人、图像信息审核人、主管领导、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格式可参考附件2。
(二)通过毕业、结业资格审核的研究生的数据(按附件3格式),做到不错报、漏报。
(三)按“毕业流程答辩”程序毕业研究生的《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书》(附件4)及相关材料。
(四)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下载地址http://gs.zzu.edu.cn/info/1030/4930.htm。
四、相关工作时间要求
(一)答辩完成时间。
原则上要求答辩完成时间为11月30日前,请各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二)具体时间要求。
1、12月2号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管理系统。
2、12月5号下午6:00前将①毕业生资格审核报告②通过毕、结业资格审核研究生数据的纸质版③按“毕业流程答辩”毕业研究生的《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④毕业生登记表,共计四种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毕、结业资格审核报告及名单电子版发pyb@zzu.edu.cn邮箱。
3、1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到培养办盖章。
4、粘贴毕业证照片时间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照片和毕业生成绩单要求
(一)通知研究生下载《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http://gs.zzu.edu.cn/info/1030/4930.htm,并指导毕业研究生按填表说明规范填写。学校意见栏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2月15日”,其余各栏目时间据实填写。
(二)毕业证书照片必须与学信网电子注册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将学生自行提供的照片粘贴到毕业证书上(否则将会造成无法进行学历认证)。
(三)1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下载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中文3-5份,英文1份,填写《毕业生成绩单盖章申请表》(附件6),统一到培养办公室盖章。严禁由学生个人打印成绩单,培养单位收齐后到培养办盖章。
六、延期毕业及其它相关工作
(一)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适当延期。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为半年或者一年,须逐次申请和审批。
(二)今年延期工作申请通过线上程序进行,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7,请通知所有应于2023下半年毕业而没有达到毕业条件的同学,登录个人管理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导师、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最晚于12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三)各培养单位按《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分流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拟退学研究生处理材料的上报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