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19〕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硕博连读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7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2022级、2023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按《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规定。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博士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后,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严格按《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2)申请人拟攻读专业应与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公布专业相同,拟报考博士生导师须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2022级申请人已考核课程成绩GPA>3.7,无修课不合格记录和违纪处分记录。
五、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CET成绩单复印件)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36室),电子版汇总表同时发至pyb@zzu.edu.cn。
附件:1.《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
2.郑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