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11 16:16:32

各培养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168号),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做好2021年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1博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三个月

2)硕士研究生:正式答辩前一个月

二、预答辩对象

12017级应届博士研究生

22018级应届硕士研究生

32019级两年制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

4)各类延期毕业研究生

三、预答辩平台

1)河南省研究生云管理服务平台:2018级及往届研究生

2)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2019级硕士研究生

四、预答辩程序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科、专业提出预审和预答辩申请,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2.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预答辩小组,硕士由3-5名研究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博士由5-7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3.预答辩前,预答辩小组中2-3名成员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经过预审和修改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正式答辩的方式进行报告,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为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为2030分钟。

5.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通过预答辩需修改的决议。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6.预答辩小组将评议意见填入《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培养单位同时将研究生预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7.未通过预答辩或通过预答辩需修改的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必须重新预答辩。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汇总各学科、专业预答辩日程安排,将电子版提前3天发送pyb@zzu.edu.cn,同时联系郑州大学督导委员会开展督导工作。

2.预答辩通过后5日内将《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168号)

附件2:第五届教学督导委员会2021年研究生预答辩督导安排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