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郑州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暂行办法》(校研究生〔2016〕1号)要求,现组织制订2020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相关通知如下:
一、制订时间
培养计划制订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鼓励各单位提前组织制订。
二、制订程序
(一)核查课程信息
各单位登录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在“培养管理/课程信息管理”一栏中核查课程信息是否有误、教学大纲是否缺失、新增课程是否录入并审核通过。
(二)核查培养方案
各单位按2020年招生专业核查平台中对应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是否存在培养方案、存在的培养方案是否有误。
(三)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
研究生(含国际生)按专业代码匹配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在“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一栏中制订培养计划。
(四)导师审核培养计划
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后,导师网上审核,严禁将审核权下放给研究生。导师审核后,培养计划生效。
(五)选退课期间调整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制定后,研究生需于每学期开课前进行选课。在选退课期间,可向导师申请重置培养计划后进行修改,培养计划修改后导师需再次审核生效。选退课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培养计划。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培养计划制订过程中,各培养单位要加强指导与监控,确保研究生培养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国际生,除公共政治、英语课程自动替换为中国概况、汉语类课程外,同国内生执行同一个培养方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国际生制订培养计划的指导。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