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一、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9100余名(含各类专项计划和推免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4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名。2026年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执行,分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人数,供考生报考时参考,正式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4.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一般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报考攻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全日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https://mz.chsi.com.cn/mzjh/htgl/)进行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四)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五)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一般不接受跨门类报考;(2)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
2.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它要求。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学费为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见附件,以上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方式。我校仅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详见郑州大学2026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方式及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详见《郑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郑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三)我校将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gs.zzu.edu.cn/zsgz.htm)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和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按照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需求及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六)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有缺额的专业开展调剂工作,不破格复试录取。
(七)如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yztj )进行。
八、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复试工作相关通知。
九、奖助学金
相关政策标准可参考《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https://www5.zzu.edu.cn/ygb/info/1069/6563.htm
十、违规处理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它
(一)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261/202509/t20250918_1413836.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二)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 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三)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单位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不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招生。
(五)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确保联系畅通。
(六)我校自命题科目采取计算机评阅方式,考生须将自命题试题袋上的条形码揭下贴到答题纸上,具体要求请注意查看我校报名公告及相关通知。
(七)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南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主校区北校园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主校区东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主校区西校园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57号。
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园或校外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信息查询及咨询
相关信息可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郑州大学各招生单位网站查询,具体事宜可与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听)。
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371—67781710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zzu.edu.cn
郑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zzu.edu.cn
郑州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gs.zzu.edu.cn/info/1020/4694.htm
招生监督电话:0371—67780058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另我校在新入学研一新生中选聘了研招宣传联络员,建立了报考郑大考研交流QQ群,欢迎意向报考我校的同学加群向学长咨询。如何加群详情见我校相关通知:https://gs.zzu.edu.cn/info/1023/135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