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1、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做好选拔推免生工作,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8年学校大力接受全国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
2、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网上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接收专业
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大力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详见《2018年郑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最终接收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四、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4、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发出复试通知。
招生院系按照学校要求审查考生报名信息,并及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组织复试。
2017年10月13日前各院系安排组织复试,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5、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招生院系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6、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7、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招生院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填写《郑州大学2018年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于2017年10月17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8、录取工作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特别提示:医学长学制转硕学生也需按此程序办理。
六、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院系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截止到10月13日前),复试采用面试、笔试和实践(实验)结合等形式,复试成绩采取100分制,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七、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此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落实监督制度。招生单位的监察负责人员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等要及时公布,公布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奖励政策
经考核接收的我校(不含本硕连读及医学长学制转硕学生)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5000元。经学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20000元。
经考核接收的其他高校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考生奖金3000元。
推免生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九、其他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长学制)均占我校2018年各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2、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3、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