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4 10:45:14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研究生招生的基本依据,对指导考生报考和规范招生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科学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规范、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要求

12017年国家相关文件及各单位硕士、博士招生简章已分单位放在ftp公共平台:/研招办/2018工作/2018招生简章文件夹,请自行登录下载本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以此为基础进行修订。

2、招生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及学校正式批准的。各招生单位应按照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原则整合并确定本单位的招生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对于学科特色不明显,近三年无生源的学科专业,应停止招生或暂缓招生。

3、招生简章中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是获得当年招生资格认定的导师。各单位在上报专业目录的同时须上报从研究生管理云平台系统导出的《郑州大学2018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自命题科目除特殊学科外均按一级学科(或类别)设置初试科目,对二级学科相关专业的考查应在复试科目中体现。业务科目一限命题一套,业务科目二限命题两套。业务科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能体现本学科选拔优秀考生应具有的专业基础知识,以测验考生掌握该学科专业知识的深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非全日制招生类别或领域只限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硕士类别统筹安排。对于2017年招生中生源缺乏、录取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不再招生,适当补偿全日制计划。全日制简章中招收在职生的专业调整至非全日制计划招生。学院要根据社会需求、生源情况、考试难度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招生目录一旦公布,不管录取人数再少也要满足学生要求按非全日制教学形式开班。

6、联合培养单位简章并入合作院系统一制定,不再单独发布,不同招生单位可按研究方向进行区别。联培单位招生专业、导师招生资格需经联合培养院系审核同意后列入简章,联合培养单位相关招生要求及奖助政策应在简章中注明。

72018年各单位意向招生计划按核算计划数(见附件345)列入简章。

8、各招生单位硕士专业目录中要公布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硕博连读)和拟招统考生人数,以便于考生选择报考志愿。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硕博连读)人数可不受比例限制。

9、对于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其他学业要求,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10、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跨学科的内涵表述要清楚)。

11、招生专业目录在研究生管理云平台里进行编制和导出,具体系统操作流程和指南在研招工作QQ群下载。院系将导出的pdf版招生专业目录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633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1710@zzu.edu.cn;院系对招生专业目录的其他详细说明,可另附其Word版电子文档,其纸质版一并提交,具体要求同专业目录。

二、上报时间

请于630日之前上报研招办。

三、注意事项

1、上报纸质版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上报后需进行修改,必须重新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以研招办邮箱内收到的最新版本为准。

2、各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如需带计算器、绘图工具等特殊要求的,请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做出说明。

3、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单位、了解考试内容,招生单位需按统一格式编写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应包括:考试基本要求及适用范围概述、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要求、主要参考教材等(作者、书名、版次、出版社、出版年份等)(模板见附件6)。考试大纲需在研究生管理云平台系统录入上报,具体系统操作流程在研招工作QQ群下载咨询。

4、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面向广大考生与社会媒体,各单位务必认真细致做好此项工作,杜绝出现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漏报错报、导师漏填误填等失误,一经上报公布,将无法进行更改。

52018年拟开展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单位,请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校研究生〔20152号文件(见附件7)精神,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简章一起提交。

 

注:如教育部、学校有新的政策及要求,研究生院将及时通知。

附件(见院系公共区/研招办/2018工作文件夹或至工作交流QQ群下载):

1、教学司〔20165号关于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说明

22018年博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62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32018年各招生单位硕士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42018年招生单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52018年各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6、郑州大学2018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7、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试行办法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