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4 10:43:26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认定,进一步细化认定条件,并制定本单位工作细则。

二、认定原则。各院系对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走过场,认定名单应公示一周并处理好异议,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疏于管理、没有竞争机制、群众反映意见大,有不符合条件人员上岗的单位,学校将按文件规定扣减该单位下年度招生指标。

三、认定人数。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确定,原则上小于等于下达给本单位的年度招生数;认定结果应是选拔学术水平高、指导能力强、科研成果多、培养质量好的教师上岗招生;认定人员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对硕导(含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报学校审批。

四、认定工作重点提示。既要认定“人”,又要认定“招生专业”。每位导师学硕、专硕指导专业各限2个以内,合计不超过4个;所有导师认定结果通过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系统(http://gs.ha.edu.cn)上报;新增硕士生导师院系须审核好资格、录入导师库,填写院(系)确认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见附件),并将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交到研招办633办公室,研招办据此表对云平台系统新增导师进行审核;

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临床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招生工作由医学科学院统筹负责,此类研究生导师认定工作由医学科学院负责。

六、认定人员中有超龄等特殊情况必须于625日前提交申请报学校审批。

七、对连续三年没有科研经费或不缴纳导师资助费的导师,院系要停止其2018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

八、时间要求及操作程序。

1、请于630日之前将认证结果《郑州大学2018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通过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系统导出打印,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研招办(纸质版送至239房间),电子版文件发至研招办邮箱yzb1710@zzu.edu.cn

2、系统操作流程

招生导师资格认定路径方法(可通过电话67739068或工作交流QQ群咨询)

1)进入研究生管理云服务平台系统,左侧菜单点击“导师管理”,进入招生导师管理模块;

2)通过“研究方向到导师”或“导师到研究方向”功能模块,依次设定所有2018年拟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招生导师;

3)在“院系招生状态设置”功能模块,查询出所有招生信息并点击“提交资格认定”按钮,提交认定信息待研招办审核;

4)研招办审核通过院系资格认定信息后,在“院系招生状态设置”功能模块,选定硕士招生层次,点击“导出资格认定”按钮导出pdf版的“郑州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及资助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院(系)确认新增硕导岗位备案表(请至院系ftp公共区或研招工作交流QQ群下载)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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