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 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6 15:24:36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接收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接收类别

1.应届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医学长学制转硕,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2.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三、接收专业

1.推免硕士生: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全国各高校推免生,详见郑州大学2026年推免生专业目录附件

仅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3个专业非全日制方向接收符合条件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报考,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直博生:我校理、工、农、医科多个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

四、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能确保培养质量,并有利于学科发展)。直接攻博生应具有扎实基础、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录取类别应为全日制非定向,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3.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工作程序及安排

1.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及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二级招生单位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材料,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接收复试通知的信息确认,按照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相关通知参加复试。

4.复试办法由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单位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上报复试成绩。

5.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6.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一同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复试。复试采用面试、笔试和实践(实验)结合等形式,复试成绩采取100分制,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1.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各二级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在单位网站公布。

2.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3.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

4.直博生如按硕士研究生毕业,须退还在学期间享受的学校普通助学金博士生与硕士生待遇的差额。

招生代码:10459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zsgz.htm;http://yz.zzu.edu.cn

监督电话:0371-67781935;

咨询电话:0371-67781710;0371-67739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