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实施,替考代考等作弊行为已入刑法,请考生自觉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考试作弊。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做诚信考生。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替考与被替考等作弊行为,不仅属于违规,而且属于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场实行指纹识别,现场照相制度,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严禁考生自带文具,考场统一配备文具供考生使用,用毕整理收纳放回原处,严禁考生将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如遇文具异常,可向监考员提出调换。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所需携带的用具,由考生自带。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计时工具(如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开始、结束时间以考场信号发布时间为准(哨声)考场内的钟表为参考时间,钟表时间与考场信号发布时间的时差请考生自己记录掌握。
5、开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进行身份验证。开考15分钟以内迟到考生,仍须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近走道的一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可举手询问监考员,开考后再询问而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自负;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自命题科目试卷袋启封时须避免损伤袋内材料。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检查密封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10、考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请考生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按规定提前到达考场,以便进行进场指纹识别和现场照相等身份核对工作。
11、考风考纪举报电话:
河南省招办举报电话: 0371-68101616;郑州市招办举报电话:0371-67882002;郑州大学举报电话:0371-67739068
12、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内就餐地点:
郑州大学新校区生活园区学生食堂。详见郑州大学后勤集团网站( http://www5.zzu.edu.cn/hqjt/ )。
13、由于郑州大学新校区教室分布复杂,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一天(12月20日)到现场查看考场教室位置和展板公告。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其他注意事项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网址 http://gs.z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