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0 15:31:0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研究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在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方法》,《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评选 “研究生先进集体”“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十佳研究生”5个奖项。

2、参评对象为经过电子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和要求

1、有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学生干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富有成效,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们的拥护。

2、积极组织、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活动,有良好的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学术气氛浓厚,学风端正,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和社会服务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科研成果总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班级以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总量较多的班级给予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获得各级荣誉较多的班级给予优先考虑。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年中该班级没有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6、为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点,整合优秀人力资源,打造学术团队协作攻关,推动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可以不拘泥于研究生班集体的传统概念。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各级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的先进集体评选不在此列。

7、研究生集体的范围应包括有一定的人数规模、在较长一段间内人员较为固定、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团结向上、目标明确,经过组织事先批准的各类研究生集体。

8、班级成员未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纪律处分。

(二)“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和要求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明辨是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学术诚信,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学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无欠费情况。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和要求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明辨是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坚守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学术诚信,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和院系研究生校园文化、学术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3、担任研究生干部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基础好,民主测评合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学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无欠费情况。

(四)“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能够按期修完学年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生在SCI、EI、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硕士生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2)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三;

(3)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者,排名在前1/3;

(4)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宣讲者。

(5)正式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省级以上统编教材、译著,博士生参编6万字以上、硕士生参编3万字以上的。

(6)美术专业研究生在省级以上有学术影响力的专业类刊物发表作品,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大赛中获奖,或者正式出版个人作品集。音乐、体育专业研究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大赛中获奖。

(7)专业学位研究生成果形式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文艺作品类,成果载体可为光盘、图册等形式;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应用设计类,成果载体可为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形式;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案例报告类,成果载体可为案例报告书等形式。以上成果须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取得的成果,能够充分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十佳研究生”评选条件和要求

1、“十佳研究生”是我校研究生的最高荣誉,要求申报者德才兼备。

2、“十佳研究生”候选人必须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三好研究生”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

3、“十佳研究生”候选人最低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理、工、医科类博士生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博士生在我校《重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版)》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硕士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

(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发表顶点学术刊物论文且影响因子高者,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予以适当考虑。

三、成果界定

1、科研成果时间要求: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20届毕业生的成果截止到评选当日。

2、论文: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Nature、Sience等重要刊物上发表文章,排名应在前1/3。以见刊为准。

3、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主要完成人,已授权的专利,以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登记簿副本为准。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我校为第一版权人,有证书和申请材料副本,研究生排名前三。

5、科研成果奖:厅局级及以上,排名应在前1/3。

6、“十佳研究生”“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件为推荐人选的最低条件,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将根据推荐人选实际情况并结合郑州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提高评审条件。

四、评选比例

1、“研究生先进班集体”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

2、“三好研究生”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15%。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不超过注册学生总数的5%。

4、“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总数不超过200人,除学校分配到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名额外,本着高水平学术成果导向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自然科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在中科院一区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中科院二区发表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C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其他作出特殊贡并献取得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可不占用本单位名额推荐。

5、“十佳研究生”每年评选10人,各培养单位限报1人。达到上条高水平学术成果条件可作为满足“十佳研究生”科研条件予以推荐。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五、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0月10日-10月21日为各单位自评及公示阶段。

2、10月22日为各单位报送评选结果阶段,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单位上午8:00——12:00报送,文医科研究生培养单位14:30——17:30报送,学校将当面逐一审查材料。

3、10月23日-10月30日为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复评、审核、公示阶段。

4、学校对评选结果研究确定后给予表彰。

(二)工作要求

1、院系要成立3-5人的评先奖优领导小组。

2、“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和“十佳研究生”推荐要通过教授委员会评审。必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成果界定要求进行评选。

3、十佳研究生要同时上报十佳研究生登记表和优秀研究生成果奖登记表,并在两个奖项名单汇总中显示姓名。

4、务必通过一定方式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

(三)材料要求

1、“研究生先进集体”“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十佳研究生”候选人要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研究生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应包括思想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尤其是研究生集体取得科研成绩的情况;“十佳研究生”“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应附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情况汇总表。

单独申报的个人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院系公章,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1房间“十佳研究生”情况汇总表(请按照附件中的样表填写)。以上需提交的材料受理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10月22日17:00。

2、各院系将评选推荐报告(含评选程序及结果排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yangongbu@zzu.edu.cn,同时上报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

各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评审程序、评审条件、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上交材料,确保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孙瑞洲 67781711

        张志鹏 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