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特困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18 10:41: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相关工作的要求,落实国家和我校各项针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请各单位请及时通知到所有在校研究生,并收集汇总符合特困条件学生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24日下午6点前将特困生汇总表(见附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研工部202房间。

特困生包括以下情况及需要提供材料要求: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相关扶贫卡(本)或民政部门证明等,需显示有相关学生姓名)

2.低保户\特困户家庭学生(提供相关低保证、特困证等)

3.烈士家属(提供烈士家属证明)

4.孤儿(户口本或街道、村委会孤儿证明)

5.父(母)残疾(提供残疾人证)

6.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治疗费用应高于10万元)。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照片打印件即可。)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6773917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