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7 17:52:23

各院(系):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9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包含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确保经济困难同学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学生登录在线系统,在系统内填写续贷声明(150-200字)。

学生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提交《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该表需学生签字按手印,除院(系)公章外,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注:我校在校生贷款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上午,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时间安排,并于6月30日前将续贷学生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原件交于行政楼202房间。

二、生源地贷款在校生续贷工作

续贷流程:

我校申请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如申请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需学生本人于7月1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应为150-200字。(注:为保证能够每年顺利申请贷款,请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信息更新。)

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科将于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续贷声明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审核,请相关学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续贷声明及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助学贷款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如有疑问,请致电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科405室或行政楼202

联系电话:0371-67781612 0371-67739179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