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招生政审及相关时间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3 14:35:3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研究生招生政审工作和导师资助经费收缴工作的相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应4月18日前将政审表交到各招生单位,9月9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归齐后寄到各招生单位,然后学校统一归档。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往届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应于4月18日前将政审表、人事档案交到各招生单位。

3.往届毕业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应于4月18日前将政审表、档案和定向协议书交到各招生单位,学校收到档案经审查后会当天返还。

4.导师资助经费收缴工作

今年导师资助经费收缴工作前置将安排在招生工作完成之前,各单位务必在4月20日之前缴齐导师资助经费,否则按照未缴费比例扣除招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