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档案转接的时间要求,研究生院定于2018年1月 10日封装2017年12月份毕业研究生档案,为了确保毕业研究生档案封装工作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装档案的具体材料
1.招生录取材料(录取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授予学位材料(申请书、评阅意见);
5.党团材料;
6.奖惩材料;
7.其它相关材料。
各培养单位需将以上材料按要求全部签字、盖章、整理完毕后,将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集中装档,按学号顺序排好,并填写封装档案清单。
二、封装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1.鉴于人事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严肃性、保密性、准确性,要求各培养单位安排专职老师负责此项工作并在档案封装现场全程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装档情况进行装档审核并签字。
档案室统一安排档案室助管协助各培养单位进行档案封装工作。各工作人员应认真细致、准确无误的完成档案交接装档手续。
2.封装档案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要严守档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更不得随意抽拆、撤换、涂改档案材料。
3.与装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到档案封装现场,更不能随意接触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将档案带离现场。
三、档案盖章及封装的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0日上午 9:00—12:00:商学院 教育学院 外语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化工与能源学院 体育学院(校本部) 历史学院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药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文学院 建筑学院
2.1月10日下午14:00—17:00: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法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物理工程学院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水利与环境学院 基础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院
3.1月 11日为研究生院档案室学生自提档案时间,同时进行档案整理收尾工作。1月12日档案室将封装完毕的研究生档案转交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其它事项
1.封装档案地点在综合管理中心六楼研究生院档案室649房间,联系电话:67781700。
2.需要在研究生院自提档案的毕业研究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定向生需携带定向协议和定向单位调档函)于1月 11日当天到研究生院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1 月 12日之后请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档案手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781190,6778119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