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1 13:28:36

 

各培养单位:

我校在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工作从2012年开始必须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拟在我校申硕的同等学力人员必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将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申硕报名工作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具体安排

1、网上报名及要求

①网上信息提交:2017922日前登录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查找“申请人登录”模块,注册相关信息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选择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时,请首先选择否,不能选择否时请选择是。)

②现场信息采集:2017923日—9269001700郑大新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松园9号楼对面)

郑大新区平面图:http://www.zzu.edu.cn/zzumap.htm

2、现场确认及要求

申请人需要完成网上报名及要求中的网上信息提交后方可入场,由于现场人员较多,现场不提供设备供申请人进行的操作。验证申请人是否完成此操作的方法是,点开提交学位申请模块,若看到下图则表示可以进行现场采集。请申请人将自己的名字包含在内的该界面截图、照相,存入手机或打印后作为凭证方可入场,若授予单位不是郑州大学或者申请状态非已提交的请自觉离场,自行寻找设备完善更正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中的信息。

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状态

郑州大学

已提交

3、现场需提交材料

申请人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好的《郑州大学在职同等学力申硕现场确认审核表》(见附件一)一式2份,院系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复印件上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④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核表》(A4纸)2份。

二、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为2014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应是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也无需在此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注册。

三、“信息平台”填报说明

1、申请人必须首先登陆信息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郑州大学在职同等学力申硕现场确认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头像与指纹的采集工作。本次网上信息填报及现场确认后,申请人所报院系和专业无法调整和更改,请申请人和审核院系务必认真对待。

2、自2012年起,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的全国统考报名也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我校不再另行组织全国统考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未通过信息平台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者,将无法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凡之前在信息平台上有信息并采集过照片及指纹的,之后被清退又重新报名的申请者,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当年的现场确认,否则不予认定为我校的在册学生,不接受后续学位申请。

3、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填报的申请专业是本人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信息平台中有本人所申请的二级学科的,须选择二级学科;没有所申请的二级学科的,须选择二级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

4、由于国务院学位办规定,从2012年开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全国统考、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全过程必须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请各院系通知本单位申请人务必准确无误的上网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延误后期学位申请工作。

5、本次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即为我校在册的2017年在职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五、院系负责工作及要求

1、各院系务必按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申请人,避免漏报延报现象的发生。

2、各院系主管在职同等学力申硕的教务员按院系时间安排来确认现场负责现场确认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在申请人填写的《郑州大学在职同等学力申硕现场确认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请教务员务必携带本单位公章及辅助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按时到达确认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工作内容:审核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上需加盖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审核学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审核《现场确认审核表》2份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现场确认分院系时间安排:

923日: 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五附院、人民医院

924日: 护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925日:商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926日:外语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

                                   学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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