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6 13:22:57

各院(系):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安排,2017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严格审核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学籍,按照政策规定,校园地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办理助学贷款。

二、工作安排

1、贷款申请材料的审核

研究生新生首次贷款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②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⑤《2017年度郑州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

《申请表》的内容有以下要求:

(1)基本信息审核,包括学生、家庭信息、就学信息,务必与贷款学生的学籍信息一致,不得漏填、误填、伪造信息;

(2)贷款金额审核,学、住费金额为不小于1000元的100的整倍数且不超过12000元,生活费不能为0且是100的整倍数,否则不予通过贷款申请审核;

(3)申贷年限审核,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学校统一采用“学制+13年”的期限,即3年制专业为16年,2年制专业为15年,2.5年学制按3年制填写;例如2017级学制3年硕士,填写借款合同到期日:2033年9月20日。

(4)个人签字审核,贷款学生在签名上摁手印,不得不摁或代摁;

(5)资格审查单位意见审核,审核单位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已经开具有三级证明的,此处由院系盖章。

(6)院(系)审核通过后,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注:如果贷款新生已将资料提交至院(系)且内容有不符,可直接通知新生在原材料上修改,无需重新提交材料。

研究生阶段续贷:

①续贷申请表(学生登录个人国家开发银行系统申请后打印)。续贷申请表上需要本人签字摁印和院系盖章。

②《2017年度郑州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信息表》(见附件)

2、汇总材料并提交

请各院(系)将研究生新生贷款信息汇总至《院系2017年研究生新生贷款信息汇总表》(见附件),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12日前同研究生新生贷款材料一起交至研工部201室。

有办理续贷的院(系)将续贷学生信息汇总到《院系2017年研究生续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12日前同研究生续贷申请表一起交至研工部201室。

3、贷款新生网上申请操作部分

(1)申请贷款新生在网上申请贷款之前需先在“在线系统”注册,注册的时候院(系)一定要选择“研究生院”,一般专业默认是3年制专业,找不到专业或班级的联系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计添加,然后登陆、提交贷款申请;

在线系统使用帮助:http://www5.zzu.edu.cn/student/info/1009/2383.htm

(2)原第四附属医院的新生在选择“一附院”开头的专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新生选择“产业”开头的专业;

(3)网上申请工作9月7日开始,9月15日截止,网上贷款申请的信息务必与纸质材料一致,否则网上审核不予通过;

(4)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网上申请或只网上申请未提交纸质材料均不予通过审核;

(5)研工部自9月16日对新生贷款进行网上审核,请贷款新生届时登录在线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6)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如需修改联系研究生院贷款管理员;

(7)为了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各院(系)负责奖助贷工作的助管同学请添加QQ群(375684398),加群时验证信息为“院系+姓名”,并说明助管身份,进群后按“院系+姓名”格式更改群昵称。

4、审核结果公示

研工部在贷款审核工作结束后,会将审核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及时联系研工部。

5、合同签订及审批

合同的签订与审批工作自10月27日开始(具体日期再通知),届时请各院(系)组织贷款学生核对贷款合同信息,确定无误后签订合同。

注:合同签订工作安排时间较短,请贷款学生关注研工部通知,配合院(系)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情况,将直接删除其贷款数据,取消今年贷款资格,研工部将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致电:

研究生院奖助贷科:0371-67739179

校资助中心助学贷款科:0371-67781612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