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6级研究生导师资助经费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6 17:43:1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研究生院网站69日公告“关于收缴2016级研究生导师资助经费的通知”要求,请各培养单位于630日前(周五)将2016级导师资助经费转入各院系设立的专用账户,下周研究生院将对入账情况进行检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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