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研究生院网站6月9日公告“关于收缴2016级研究生导师资助经费的通知”要求,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30日前(周五)将2016级导师资助经费转入各院系设立的专用账户,下周研究生院将对入账情况进行检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