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与创新教育科 来源:学生管理与创新教育科   发布日期:2023-01-07 10:33:0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研究生自2023年1月9日开始放寒假,2月11-12日注册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有科研和学习任务需要留校的研究生,学校继续做好学习、实验与生活等方面的安排。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研究生寒假安全检查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在2023年1月10日前集中力量对研究生相关教室、实验室和宿舍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检查,强化消防、用电、取暖、交通、人员、实验室及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安全漏洞,确保不留死角。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将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研究生寒假安全。

(二)及时组织研究生寒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防拥挤踩踏和防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要求研究生离校前宿舍、实验室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应持续开展研究生疫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研究生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意识和防范意识,要求研究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治疗并向导师和辅导员报告。

(三)全面加强研究生寒假日常管理工作

有重要科研任务和重要学习任务确需留校的,导师应承担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天向所在培养单位上报所带研究生留校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培养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研究生假期管理工作,保证研究生在宿舍、实验室和医院科室学习工作健康安全,并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健康等后勤保障工作。有研究生寒假留校的培养单位,导师、辅导员和研究生学生工作分管领导须寒假期间在校值班,同时要求导师和辅导员及时与所有研究生在寒假期间保持沟通联系,如有研究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各培养单位应第一时间上报研工部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四)关心关爱研究生寒假学习和生活

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导师、辅导员要深入寒假留校研究生中间,及时了解寒假期间研究生思想、学习、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人文关怀工作,为寒假留校研究生提供好学习、科研、和生活等保障。相关培养单位要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留校研究生,确保留校研究生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要重点关心帮扶因疫情不能回家、家庭经济困难、延期毕业等重点研究生,采取谈心、慰问、资助等方式,加强对需要重点关怀研究生的沟通联系,做好需重点关怀研究生心理疏导,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多种关爱活动,保障寒假期间研究生学习和生活。

(五)精准统计研究生寒假留校具体情况

研究生应按要求在学校常态化精准防疫平台中如实提交在校或者离校状态,各培养单位及时核对并将确已“离校”但仍显示为“在校”状态的研究生名单报网络中心校正。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如下模板详细统计从1月9日放假之后还在校研究生具体情况,并于1月9日中午12点前发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yangongbu@zzu.edu.cn。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