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9 16:44:08

为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及管理水平,助力一流大学建设,学校开展了评选2016-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工作。在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初步拟定先进单位10个、优秀导师88名、先进管理工作者36名。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9日-13日。联系电话: 67780050
  如有异议,请于12月1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提交的异议材料上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