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刘潇阳等102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9 14:54: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12月31日会议审查通过,同意授予刘潇阳等102人博士学位。现将授予博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2018年12月31日到2019年3月31日)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校学位办公室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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