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文科适用)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14-02-26 00:00:00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工作成果的集中体现,是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主要依据,也是重要的学术成果和文献资料。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文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化,提高写作质量,根据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相关规定,参照《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1999年修订版)及人文社科类有代表性学术杂志等文献,结合兄弟院校的相关规定和我校近年的实践,我们编写了《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文科适用)》(草案),供申请学位人员参照执行。在实际应用中,硕士论文与博士论文可根据具体情况有一定区别。

根据文科类院系的特殊要求和需要,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体育系、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美术学院、音乐系从2014年起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正式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文科适用)》执行,新闻与传播学院、教育系从2015年起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正式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文科适用)》执行。其他文科院系及理、工、医科院系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仍按原标准执行。

写作规范(文科适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