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硕士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奖励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9 15:18: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照《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实施办法》(〔2017〕3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万元。请各院系统计本单位在校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证书认证的情况。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要求

1、国(境)外硕士学位。国(境)外发证单位应是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2、国(境)外硕士学位证书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证书认证

3、修读学位期间学籍为郑州大学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材料

1、国(境)外研修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证书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XX学院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奖励汇总表。

三、申报程序

各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学位信息后,按附件格式填写《XX学院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奖励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6月12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培养办公共邮箱pyb@zzu.edu.cn,邮件主题加注“XX学院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奖励汇总表”。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审核学位证书原件、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原件,严禁弄虚作假。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9